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退学相关条款,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第三十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结合《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经核查,陈科儒等2位学生长期未到校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其行为已符合退学处理情形。
经学生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完成退学处理初步公示及核查,学校学生处复核后,拟按规定对该2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拟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层次 |
1 |
22013210487 |
陈科儒 |
计算机应用工程 |
本科 |
2 |
22080430048 |
王明菊 |
康复治疗技术 |
专科 |
公示期为4月6日-4月13日,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电话:0394-8593825,邮箱:hkzdxjk3@126.com。